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,提供户口薄、房屋权属证明、《土地使用证》等相关证明材料,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对在规定的调查、登记、认定、处理期限内,被征收人不配合、不提供相关材料,造成的后果由被征收人承担。